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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1/什麼是建築線?以及如何辦理建築指示(定)? 什麼是建築線? 建築線意即在表示建築基地與道路之間的境界線,其法源依據是建築法第42條:「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有建築線才能蓋房子。 為何需要申請指定建築線? 除了當作原有建築蓋屋的必要書件外,以下狀況也都會以申請建築線指示來作為參考文件。 1、建築蓋屋 2、確認面臨道路屬性 3、私人間土地買賣 4、申請畸零地合併 申請指定建築線需繳交資料 因建築線需透過專業測量,將都市計畫、地籍界線、土地現況等同時套繪製圖,故申請人申請指定建築線前,可洽專業測量人員製圖後,送交市府都發局或各區公所進行審核無誤,才能取得指定建築線的成果圖面! 申請指定建築線流程 申請人送建築線申請書圖>承辦單位調卷、簽會>申請人及承辦單位會同現場勘查(通過)>申請人繳交規費、領件 申請人修正書圖(不合格需修正)>申請人及承辦單位會同現場勘查(通過)>申請人繳交規費、領件 承辦原南市六區及新營區請洽都發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單位 其他各區請洽各區公所農建課或經建課 如何查詢免指定建築線地區? 1、請上都市發展局官網 2、請至常用功能連結點選 3、點選畫面右上方工具列圖層倉儲圖示 4、於跳出視窗內搜尋免指定建築線範圍點選「加入」 5、選擇定位查詢輸入欲查詢之地號或門牌,土地若位於斜線區域內即為免指定建築線的範圍免指定建築線範圍
2/如何申請航測地形圖?(台南市) 一、申請方式 到本局臨櫃(含郵寄)或線上(一站式)申請,現場繳費領取或線上申請繳費領取。 二、本市機關或學校申請免費提供 函發公文說明(業務或教學研究) 查核是否符合規定 如符合規定,本局函復同意免費提供公文,圖檔併同公文寄送 如不符合規定,本局即函復不同意公文,用原價購買 三、非本市機關或學校申請費用10%計算 函發公文說明(業務或教學研究) 查核是否符合規定 如符合規定,本局函復同意用10%購買公文,申請人收到公文後持公文申購 如不符合規定,本局即函復不同意公文,用原價購買 四、臺南市都市計畫數值航測地形圖資料申請表詳:相關檔案。 五、都市計畫數值地形圖圖資之測製時間如下(TWD97): (一)測製時間96~101年:北區都市計畫、南區都市計畫、中西區都市計畫、東區都市計畫、安平區都市計畫、安南區都市計畫。 (二)測製時間100年:麻豆都市計畫、佳里都市計畫、善化都市計畫、下營都市計畫、官田都市計畫、西港都市計畫、新市都市計畫、安定都市計畫。 (三)測製時間101年:後壁都市計畫、六甲都市計畫、學甲都市計畫、將軍都市計畫、白河都市計畫、楠西都市計畫、玉井都市計畫、大內都市計畫。 (四)測製時間102年:山上都市計畫、南鯤鯓都市計畫、柳營都市計畫、關子嶺都市計畫、南科都市計畫。
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載記2種以上分區或用地代表何意? 當您看到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載記2種分區以上,例如「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表示該土地在都市計畫劃分2種分區以上,因都市計畫界線與地籍線不一定相符,如果您想知道這2種分區概略面積或打算將其分割以確定,可以申請逕為分割。 (一)、請至本局填寫申請書(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二)、待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分割完成,將通知您換發權狀
4/可以申請容積移轉公共設施保留地有哪些? 一、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對送出基地做出條件限制如下: 第6條:送出基地為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時,不包括都市計畫書規定應以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整體開發取得者。 第7條:送出基地申請移轉容積時,以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地區範圍內之其他可建築用地建築使用為限。 二、臺南市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114.1.10)第4點規定送出基地以下列土地為限: 公園用地。 兒童遊樂場用地。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綠地。 廣場用地。 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計畫道路用地及人行步道用地。 經本府教育局同意取得之學校用地。 都市計畫表明應予保存之建築所定著之土地。 經本府文化局公告有保存價值之建築所定著之土地。 經本府水利局公告並同意取得之抽水站用地、滯洪池用地、河道用地、溝渠用地及其他水利設施所需用地。 第一款至第七款之土地做為送出基地者,應經本府工務局或其他道路主管機關同意取得,道路主管機關並得訂定相關作業標準。
5/如何申請查詢土地是否有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情形? 一、稅務單位須確認土地是否為「農地」(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或「視為農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一土地)時使用。 (一)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在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即有記載。 (二)分區證明書載記為市地重劃區或應另擬細部計畫區,則請至本局都市計畫科填寫「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查詢申請書」並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影本一份至秘書室掛號收件即可。 二、符合38-1條件就可以視為農地,再去跟區公所申請農地農用證明,再至稅務單位申請不課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
6/如何線上請領都市計畫分區證明書? 有二種方式可領取證明書 : 一、線上領取 至「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系統」-「進度查詢」或 都市發展局首頁中「常用功能連結」底下點選 「分區核發進度查詢」。 輸入查詢條件後即可搜尋符合您設定條件的近八個月土地使用分區申請案件,「處理狀態」將會顯示目前處理進度,如果證明書電子檔已經可以下載,就會顯示「下載」供您點選下載證明書電子檔。 二、臨櫃領取 至各區公所領取(除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安南區、龍崎、左鎮、南化沒有外) 臨櫃領取後 仍可於線上領取,領取方式同下至 「分區核發進度查詢」網頁下載。 三、注意事項 查詢方式說明請詳閱此查詢網頁的「備註」說明。 線上證明書併同的有效期限8個月後無法領取。
7/如何申請都市計畫分區證明書? 目項提供二種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步驟 第一步請至「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系統」進入連結網址 依規範申請會員登入 填妥申請地段號等相關資料 線上繳費:信用卡 二、臨櫃申請步驟 至公所(除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安南區、龍崎、左鎮、南化沒有外)申請各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 填寫申請書 現場繳費 可現場、郵寄、線上領取 三、非都市土地則不用申請,該分區載記在土地謄本上。
8/都市計畫書圖資訊哪裡查詢? 一、分區查詢系統: 請先進入都市發展局局網站,並至下方資訊便民系統連結。 點選「分區(書圖)查詢系統」進入系統。 選擇右上方圖示中「定位查詢」,選擇定位方式(如:地籍)並依步驟輸入(如:地段號)。 點選圖面定位處,即得詳細資訊(分區、建蔽率、容積率)。 點選「查詢書圖案件內容」,會列出該地號相關之計畫書、計畫圖。 二、都市計畫書圖查詢系統: 請先進入都市發 展局局網站,並至下方資訊便民系統連結。 點選「都市計畫書圖查詢」進入系統。 輸入「查詢條件」(如:行政區、公告日期...)。 可查看符合查詢條件的計畫書或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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